名称 | 颁发时间 | 颁发单位 | 主要内容 |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 2021年 | 国务院 | 取消省级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实施的“第二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国家国防科工局提出申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理。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强化信用约束,对弄虚作假、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失信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通报。4、强化属地管理,地方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单位加强监管。此改革为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供法治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