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再融资规则修改后公告的案例来看,仅通过定增取得控制权的案例中,收购人通常在定增前已经持有一定的股份,定增属于继续增持股份并取得控制权的手段,代表案例有韶能股份(000601)、紫光学大(000526)等;收购方在定增前并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案例相对较少,如酒钢集团收购ST敦种(600354)。而收购人同时实施定增和其他收购方式(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二级市场增持等)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案例则相对较多,代表案例包括中国节能以协议转让和参与定增的方式收购铁汉生态(300197)、许刚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定增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方式收购东方锆业(00216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