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过程中,收购人一般至少需聘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其中,收购人的财务顾问承担财务尽调、权益变动文件的撰写、公司估值测算、出具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等工作;而收购人的律师除了负责法律尽职调查之外,还应协助收购人与交易对方进行谈判、撰写/修订/定稿交易文件、办理相关行政程序(如适用)等工作。在直接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下,对于财务状况良好、年报未披露重大异常信息的上市公司,考虑到财务顾问可以承担部分财务尽调工作,收购人可酌情考虑是否聘请会计师进行财务尽调。对于间接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我们理解收购人通常需要聘请会计师,以便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标的公司进行财务尽职调查;并且,如果涉及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的情形,收购人/标的公司还需聘请审计师和评估师出具相关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