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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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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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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贡献者:柴冬
时间: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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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聚焦国有科技型企业,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江航装备(688586)
上市前实施股权激励适用政策: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
实施过程:
2017年12月29日,航空工业集团作出《关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增资有关事项的批复》(航空资本[2017]1630号),同意:(1)江航有限以进场交易的方式公开征集增资方,增资价格不得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的合肥江航净资产评估值(基准日2017年4月30日);(2)三家核心员工持股平台企业航向投资、航创投资、航仕投资以合计不超过5,320万元对江航有限进行增资,与外部增资方同股同价,增资后三家企业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5%。
2017年12月29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航空工业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公告》,面向社会征求战略投资者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
2018年4月10日,共5家投资人提交材料,经过竞争性谈判,国新资本、浩蓝鹰击、江西军工、中兵宏慕被确认为该增资项目的最终投资方。江航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航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三家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持股比例为5%。
2020年5月27日,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激励方案内容:
1、激励人员范围
江航在职职工总数为1387人,持股员工范围是江航的核心经营管理人员、研发技术人员、技能业务骨干共146人,占职工总人数约10.53%。所有参与人员必须为与江航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技术核心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两年内、其他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三年内的,不参与本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2、激励额度及认购价格
员工按照战略投资人购股价格以协议成交方式认购江航装备5%股权。认购价格为3.77元/单位注册资本,与外部增资方同股同价。员工持股平台共计支付购股款5278万元,人均出资额36.15万元。
3、持股平台设置
江航员工通过共青城航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航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航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三家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5%股权。
案例二:中金辐照(300962)
上市前实施股权激励适用政策: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
实施过程:
2017年9月30日,有权单位中国黄金集团出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中金科技函[2017]302号),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2017年12月14日,中联资产评估出具中联评报字[2017]第2466号《资产评估报告》。2017年12月15日,该评估报告经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
2018年2月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
由于股权激励方案修改,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8年6月12日,中国黄金集团出具《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售激励方案中增加条款的批复》(中金科技函[2018]211号),同意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修改内容。
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议案,同意鑫刚投资和鑫卫投资进行增资。
2018年7月27日,本次增资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21年4月9日,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激励方案内容:
1、激励人员范围
符合条件的入股员工人数共计120人,最终激励对象为7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2.91%。
2、激励额度及认购价格
增资价格为3.56元/股,以中联资产评估出具并经中国黄金集团备案《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2466号)确定的截至2017年7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持股比例为7.70%。激励对象人均出资额为76.41万元。
3、持股平台设置
设立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鑫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个持股平台。
鑫刚投资、鑫卫投资均设有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委员会,由相同的五名委员组成,负责股权激励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
案例三:地铁设计(00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