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合理安排工作节奏,提取有效数据。 为避免遗漏,工作初期主要是以每一个发行人直接股东为出发点,在其股权穿透核查Excel大表格中根据底稿资料录入身份信息。该表与我们最后需要向证监局提交的表格形式并不一致,且有许多对于向证监局申请查询比对而言无效的信息(比如上层非自然人股东名称、股权比例等)。由此,我们需要对其中的有效信息进行提取,摘录我们需要的自然人股东姓名及其身份信息。提取数据时应善用Excel的数据处理功能(例如去除重复项)以及各类公式;遇到需要看似大量手动工作量的任务和难以攻克的难题,初级律师可以求教专业人士的经验(包括事务所IT部门同事)或借助各个搜索引擎获取关于Excel的新技能,以最大程度优化、提升工作效率。此外,发行人股东可能分批次反馈上层股东身份情况。为避免后期重复劳动,应在获得绝大部分身份信息时统一对反馈数据进行提取,后续少量补充即可。若当前仅获得少部分身份信息,则不用着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