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回复中,发行人说明,根据阿里集团披露的财年报告,其通过约700家中国境内实体及约520家中国境外实体开展经营活动,但并未披露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具体名称及确切数量,故仅能核查财年报告披露的阿里集团控制的54家重要实体中20家中国境内重要实体的对外投资情况。针对该20家中国境内重要实体控制或参股的289家中国境内企业,阿里创投出具了确认函确认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境内企业共3家公司,并通过说明前述三家企业从事的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体量占发行人或竞争企业的比例较小,从而论证不形成直接、充分的竞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