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发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对规范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活动,支持企业有效利用外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以直接和间接形式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家数不断增多,遍及香港、纽约、伦敦等多个境外市场。近些年来,企业境外上市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现行境外上市监管制度暴露出一些缺陷和短板,《特别规定》虽然做过一些局部修订和完善,但总体上已落后于市场实践,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2019年12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明确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应当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企业、中介机构、境内外投资者等市场主体十分关注境外上市监管制度的完善与改革,期待国家尽快出台制度规则明确程序和要求,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境外上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