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险投资(特别是早期投资)中,“投资即投人”的原则生动地说明创始人个人能够为公司作出的贡献通常是投资人以高溢价向初创公司投资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多数创始人都已经或者即将迈入婚姻殿堂,其婚姻关系是人身利益与财产利益的综合体,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可能影响到公司股权的稳定性。在我国,风险投资在本土化的过程中亦衍生出一些特色条款,“土豆条款”便是其中之一,其诞生受到土豆网创始人离婚事件的影响,并对后续的风险投资商业惯例和条款产生一定影响。本文拟对“土豆条款”的由来、目的、演变及法律效力等进行简要讨论,供读者参考。